关于公开招考大鳌镇会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新会区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镇相应成立大鳌镇会计服务中心,并公开向社会招考工作人员3名。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公开招聘会计服务中心会计员2名,基建工程师1名。
二、报考条件
(一)会计员报考条件:
1、35周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会计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大鳌籍的毕业生;
2、具有会计证且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会计师职称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愿意在农村基层服务五年以上,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处理会计业务,身体健康;
4、年龄计算至2009年7月1日;大鳌籍含原籍(本文同)。
(二)基建工程师招考条件:
1、35周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筑规划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大鳌籍的毕业生;
2、具有建筑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户籍可放宽至江门户籍(含四市三区);
3、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愿意在农村基层服务五年以上,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处理基建工程业务,身体健康。
三、聘任待遇
选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补贴为每月8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相应辞退,经考核合格的,与镇会计服务中心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 工资补贴为每月1800元(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待遇另定),另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四、招聘方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公示、试用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由镇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统一公布招录公告,统一组织考试(含笔试、面试);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招考职员相同;人员的聘用需要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回避制度。
五、报名办法:
1、报名者请在正常办公时间直接到大鳌镇委组织办公室报名(大鳌镇政府大院内);联系人:彭小姐、张先生、赵小姐;联系电话:6255530;
2、凡报名者需提交如下个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所有证件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及50元报名费。
3、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6月10日下午5时前截止。
4、报考对象的报考资格由镇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甄别,对符合报考资格后,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试。
大鳌镇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