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我局与有关单位共建了江门市高校毕业生商业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基地”)。该基地位于江门市区江礼大桥北左侧(人人乐商场附近),设有商铺110个单元,规格为3m×3m,具备独立空间和防盗功能,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创业使用。现就招募创业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创业方式
创业人员可以个人、项目组或企业名义提出申请,人数不限。入驻创业基地创业实行“自主经营、自由组合、自筹资金、自负盈亏”。
入驻人员可以选择自带项目或向创业基地申请提供项目。自带项目须符合创业基地的定位要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市场前景看好,无知识产权纠纷。申请提供项目则由创业基地根据申请创业人员的特长并结合基地发展提供适合的商业创业项目。
二、招募对象
五邑地区户籍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提出申请。
1、有志以创业的形式就业或正在自主创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3、服从基地的管理,遵守基地制定的纪律和各项制度,履行与基地签订的合同约定。
特困家庭普通高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优先招募。
三、优惠条件
1、进场创业分经营孵化期和经营起步期。开头3个月为经营孵化期,铺租免费,单元商铺每月用电量在30度以下、用水量在5立方米以下所产生的水、电费全免;接着的3个月为经营起步期,水电费由经营者支付,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15元计算。
2、享受我市关于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相关政策优惠。
3、创业基地提供部分创业项目和必要的创业指导及帮扶。
四、报名办法
从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至2009年9月20日止。申请人可登陆江门市人才网下载并填写《江门市高校毕业生入驻创业申请表》,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江门市人才智力市场(江门市环市一路一号二楼)登记报名。自带创业项目的,还需递交创业项目的计划书。
五、入驻程序
经筛选审查后,由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出准入通知,创业人员持准入通知到创业基地与创业基地签订《江门市高校毕业生商业创业基地入驻协议书》,正式进场创业。
联 系 人:叶生、 林生、 区生
联系电话:3300491、3238366、3687000
江门市人事局
二○○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