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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实习学生交通生活补贴

来源:新会人才网 时间:2021-06-03 作者:新会人才网 浏览量:

一、申请条件

与我市签订人才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包括高等院校的学院,下同),组织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实习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含博士、硕士、本科)或“大学生精英侨都实习计划”的实习生。

 

二、申报材料

由学校提交以下材料,统一申请:

1.江门市实习学生交通生活补贴申请表;

2.江门市实习学生交通生活补贴申请明细表;

3.高等院校与我市签订的人才战略合作协议;

4.高等院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的实习协议;

5.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保险凭证。

 

三、补贴标准

1.生活补贴标准

本科900元/月/人,硕士1200元/月/人,博士1800元/月/人。“双一流”高等院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为准)和港澳高等院校实习学生生活补贴标准增加300元/月/人。

2.往返江门交通补贴标准

广东省内:200元/人。

香港:500元/人。

澳门:200元/人。

省外:广西、湖南、江西、福建、海南600元/人。

      安徽、湖北、贵州800元/人。

      重庆、陕西、四川、云南、河南1600元/人。

      其他省份:2000元/人。

本补贴可在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乐业生态园系统申请,自2019年2月18日起执行,按计划实习人数和实习期,一次性发放给申请学校,由学校及时发放给实习学生。

申报系统网址https://rsfw.jiangmen.cn/Jmqyfwpt/rc.do

政策详情参见文件:江人才发【2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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