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门市新会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屠宰检疫协检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辅助工作,配合开展检疫流程落实、检疫记录填写、现场秩序维护,协助开展动物疫病和农产品抽样等相关工作,实行全年无休轮班制(需凌晨上班、持有驾驶证)。
2. 招聘人数:2人。
3. 学历和专业要求:具有兽医、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畜牧兽医、中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中专以上学历有以下资格之一的人员(1.取得执业兽医或助理执业兽医、乡村兽医资格;2.有兽医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有农业农村部鉴定的动物检疫检验员、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4.现已从事签约兽医拟聘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学历证取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日。(详见附件1)。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以下(即1976年11月1日至2008年11月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的记载为准),身体健康,能适应屠宰场轮班工作(含夜班),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检疫辅助工作的疾病。
3.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基本的读写能力和沟通能力,能熟练填写检疫相关记录表格。
4.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责任心强,能严格遵守屠宰场及检疫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履职尽责。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
4.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不适宜从事检疫协检工作的人员。
5.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三)其他
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1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或者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下载并如实填写《新会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书(获境外学历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及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或可将上述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xhdfs6680301@163.com,邮件命名格式统一为“招聘岗位+姓名”。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有需补充资料的,我单位将通过邮箱回复。符合条件者将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审核发现问题的,招聘单位将在收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应聘者反馈审核意见。
(二)笔试、面试
1.本次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具体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一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后,组织政审考察(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等资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会人才网(http://www.xhrc.com.cn/) 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江门市新会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提出,投诉电话:0750-6688301 。
(四)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与招聘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动物防疫监督所签订劳动合同手续,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
五、薪酬待遇
江门市新会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协检员薪酬待遇为定额包干制,年薪含含工资、岗位津贴、奖金、社保、公积金、福利等单位及个人全部费用,详情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50-6688301)。聘用人员聘任期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1.江门市新会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招聘屠宰检疫协检员岗位表,2.新会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江门市新会区动物防疫监督所
2026年11月5日